甘肃恒鑫岩棉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甘肃恒鑫岩棉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临洮经济开发区中铺工业园
法人代表:张肖榕
企业产品:A级防火岩棉外墙保温板 产能6万吨,2021年产品产量为40533.78吨。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14.93t/a、 二氧化硫:40.6t/a、氮氧化物:42.5t/a。(环评批复总量)
2021年度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颗粒物:2.646t/a、 二氧化硫:29.488t/a、氮氧化物:11.503t/a。排放方式1、废气有组织排放
处理方式及执行的排放标准:(1)冲天炉前端设置富氧燃烧;冲天炉尾气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焚烧炉焚烧+双碱法脱硫塔”进行烟气净化,处理后废气经30m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2021年每季度检测报告,净化后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集棉、固化工段废气采用干板式过滤室+活性炭吸附净化+光氧催化处理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2021年每季度检测报告,净化后的废气排放应浓度应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3)切割工序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根据2021年每季度检测报告,净化后粉尘排放应浓度应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排放方式2、原料堆存输送工段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执行的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根据2021年每季度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标。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1日(10个工作日)
审核单位:甘肃中宜欣伟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8193138336
企业监督电话:14759188888
甘肃恒鑫岩棉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岩棉生产企业。公司采用目前中船重工702研究所研发的岩棉生产设备,设备性能稳定,生产出的岩棉产品质量好,并得到行业内使用者的好评。甘肃恒鑫岩棉新材料有限公司聘请有30多年岩棉生产管理经验及优秀技术的团队人员进行生产管理工作。
公司位于距省会兰州30公里的临洮县经济开发区中铺工业园。占地面积300亩,总投资2.5亿元人民币,形成4条3万吨,年产12万吨外墙外保温岩棉制品生产线。公司地理位置,交通十分便利,距兰临高速井坪出口约2公里,212国道邻厂区而过。
公司定位于成为西北好的岩棉生产企业,为尽快融入西北岩棉市场,为西北建筑用外墙外保温市场提供好的岩棉制品而努力。恒远流长,诚信服务。甘肃恒鑫岩棉新材料有限公司欢迎广大业内人士来厂参观、指导。